叮铃铃——
墙上刺耳的老式铃铛突然炸响,我猛然回神,朝眉心簇起的男人露出一个艳俗的笑容。
“时间到了,老板,您要加钟吗?”
陆舟时的表情寸寸崩裂,他的手好像在发抖,从皮夹里抽出一叠百元大钞,对着我裸露的胸口重重一扔!
“一千块,”陆舟时冷冷道,“隔壁是方氏集团的方总,你去把隔壁房间的人伺候好了,这一千块就归你。”
那个方总,我曾经也是认识的,肥头大耳,满脸油腻,每次出现在宴会上,他的眼光都像粘稠的舌头,将我浑身上下舔了个遍。
后来我再也没见过他,因为我告诉过陆舟时自己的不舒服之后,他毫不犹豫切断了和方家的一切联系,却也让沈家和方家因此结了梁子。
五年前沈家墙倒众人推的时候,方家,也是踩得最用力的那个。
我趴在地上将四散的红色钞票捡起来,胡乱塞进臀后被撑得狭小的内兜里,然后点了点头,毫不犹豫地推门而出。
“老板,再次多谢您的惠顾。”
2
旅馆的走廊同样昏暗,接触不良的灯泡在尽头闪着微弱的光,我脚上那双高跟鞋落在地砖上,回荡起一片短短的涟漪。
陆舟时的那张脸还和记忆中一样,只是多了几分上位者的威严。
不同的是,我们如今的身份已经天差地别。
我和陆舟时曾经是京市所有人都知道的金童玉女,从小青梅竹马,是门当户对、天造地设的一对。
从小定下的婚约,一起长大的情分,割舍不断的家族利益,都像月老的红线一样将我和陆舟时死死捆在一起。
我都以为会永远这样幸福的过完一生,直到方晴月的出现。
一个和这个圈子格格不入的贫困生,却让陆舟时彻底着了魔。
是我可怜她,是我资助了她,是我把方晴月拉进了我们这个圈子,从那一对重男轻女的家暴父母手下庇护了她。
那一年我看见方晴月蹲在墙角艰难地啃一个干瘪的馒头,明明已经读了大学,身上还穿着那套早已洗的发白的高中校服。
我替她收好了所有的材料,申请了贫困补助,还将她的名字列入了沈氏集团的慈善助学基金。
从那以后,方晴月就寸步不离的跟在我身边,人人都知道沈大小姐和她要好,学校里再也没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打量她。
陆舟时无条件接受我所有的行为,所以他第一次带方晴月去游乐园被我看到的时候,陆舟时说她从未来过这么好的地方,只是为了庆祝她拿到了奖学金,我没有在意。
第二次撞见方晴月坐在我专属副驾上时,陆舟时说她晕车,让我别计较那么多,我也一笑了之。
可是第三次看见两个人同吃一只冰淇淋,第四次发现陆舟时把我们的情侣钻戒换成了一枚拙劣的银戒。
然后是第五次,第六次......
到最后,陆舟时连理由都懒得再找了。
我才意识到,那根本不是简单的突发善心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