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迟长晞陈崇礼的是《我夫君有点儿疯》,这本的作者是神秘人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...
生意做久了,思维有些固化,陈崇礼单方面与我冷战的这几天,我时常怀疑迟婉是不是同行送过来搞我的?
如果是真的,那你看看,手段真是越来越高明了,我都有些跟不上节奏。
这么一对比,早些年趁半夜将我玲珑阁前的石狮子换成狸奴的手段都不够瞧了。
那年玲珑阁初开张,店里的绣娘们身世凄戚、弱小无依,我特意订做了一对雄武的石狮镇在门前,图个平安吉利。
谁知道第二天就被人换成了两只憨包似的狸奴,我气个半死,被绣娘们笑着劝了半晌,才没在人前发作起来。
她们说:狸奴多可爱哪,招财的,这是阴差阳错送来的福份,可得接住了。
我皱着眉,蹲在狸奴前看了半晌,遥远的记忆里却风马牛不相及地浮现出幼时陈崇礼的模样。
而后失笑摇头,他虽叫阿狸,却和这两只憨包一点也不一样,他的爪子尖利着呢。
但鬼使神差地,我将它们留下了。
后来,正如绣娘们说的那般,我玲珑阁的生意越来越火红,至今日,无人能出我其右。
但今后说不定了。
我心又沉了下来。或者,我需要去庙里拜一拜?
听说最近灵山寺的香火很盛,端阳公主就经常去。
这是听端阳手下专做傍人篱壁之事的头目苟载说的。
他自愿说与我听的。那日被我捉到后,我在他面前放了匕首和黄金叫他选。
他很聪明,心甘情愿拜在我的黄金裙下,成功成为我手下专做傍人篱壁之事的喽啰。
……
出发之前,扶桑有些郁郁,非拉着我再去向陈崇礼求和一次。
「小姐!你不能这么不将大人放在心上!这不是把机会给人送上门吗?」
我有些迟疑:「迟婉与他有自小的情分在,就算我没惹着他,怕是也阻拦不了。」
扶桑颇有些怒其不争:「小姐!你和大人多年夫妻,相互扶持到了今日,你不信你的枕边人,信那些虚无缥缈的浮萍般的情分?我看不起你!」
嘿。小丫头,激我。
你成功了。
我重整旗鼓,端起早膳吃剩的山药糕,气势汹汹地朝书房而去。
行至院外,迟婉娇俏的声音拦住了我的脚步。
我透过院门缝隙往里瞧,迟婉站在陈崇礼身旁,贴心地为他拂去肩头的草叶。
陈崇礼身前树下,拴着一只羊,他正温柔地抚摸着羊的脖颈,姿态娴熟而优雅。
「好可爱的小羊。阿狸,你还记得吗?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兔子,养了好几只。可我姐姐不喜欢,趁我不注意偷偷杀死了它们,我哭了好几天。」
陈崇礼慢悠悠道:「是吗?我记得她也喜欢。」
迟婉愣了愣,别过脸去,语气有些委屈:「她只喜欢烤的。」
陈崇礼笑了下,没说话。
迟婉似是觉得有些尴尬,将话题又带回小羊身上:「这只羊真温和呀,阿狸,你我自小便是如此,对这些小生灵爱不释……」
她话未说完,陈崇礼手起刀落,温热的鲜血立时溅上了她的脸颊。
「我也喜欢烤的。」陈崇礼低声自言自语后,转头向迟婉道歉,「抱歉,我在找位置,没听清,你刚刚说什么?」
迟婉强扯出一个笑,面色苍白,摇了摇头:「没什么。」
见此,我和扶桑也无需进门了,带着山药糕原路返回。
「其实我觉得,咱们就不应该用正常的思维来思考咱们家相爷大人。」我与扶桑道。
扶桑点点头:「是我唐突了。大人这般的奇人,除了您,谁都走不进他的心里。」
我开心起来:「好了,咱们快走吧,灵山寺人满为患,再晚一会儿都挤不到磕头的地儿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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